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相关要求,我县编制了《横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横县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jxbg.net.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横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设在横县行政审批局,地址: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四楼,邮编:530300,电话:0771-7080145,电子邮箱:gxhxxzspj@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我县机构改革方案,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也及时调整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及时更新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员联络表,单列专项经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我县2019年根据最新机构改革方案,26个政府工作部门已将基本信息更新公开。我县根据新《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做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19年4月17日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2019年4月1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数发〔2019〕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县已按照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五大项(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一份,并通过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且根据新《条例》及时更新维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及时、规范、准确”要求,2019年1-12月,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1467条,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652032个,网站总访问量1580724个。我县除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之外,还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通过“横县电视台”、“横县时讯”、“横县发布”新浪微博、“横县发布”微信账号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全县17个乡镇及大部分县直单位也通过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公开渠道及时、有效和快捷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019年横县发布发布信息数1966条,微博3360条,时讯7000条。
(五)推进政策解读。
我县于2018年10月30日以县政府办小红头文件印发《关于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策解读的范围、主体以及公开渠道。我县于2019年1月30日印发了《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横政办函〔2019〕9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据统计,2019年我县共制作政策解读材料14份,相关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材料已全部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六)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县于2018年11月13日以县政府办小红头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更新发布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并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的挂牌、接待等工作。我县县本级的依申请公开组织机构设在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有挂牌、有接待场所、有接待人,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流程图,以及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2019年,我县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9件,其中县本级收到申请6件,县卫健局收到申请1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1件,县行政审批局收到申请1件,已全部按照有关工作规定答复申请人。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诉讼件2件,原告均都撤诉。根据县司法局提供的情况说明,2019年无县政府作为被告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2019年无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完成情况。
我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3月8日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规范编制年度报告,并于3月22日前通过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发布。提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年度报告,方便工作查阅。年度报告发布后,安排专人跟踪网络舆情,及时解答公众对年度报告内容提出的质询、质疑。截止2019年3月22日,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均能按时完成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横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19年1月9日在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八)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1.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市行政审批局对2011年12月30日施行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南府办〔2011〕276号)进行了起草修订,并于2019年6月3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经收集汇总我县37个相关单位的意见(37个单位均无修改意见),我县对征求意见稿无修改意见,并已及时复函反馈至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科。
2.及时做好2019年上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我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6月18日印发了《关于报送2019年上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的通知(横政开办发〔2019〕2号)》,各单位均能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于2019年6月27日将《横县2019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2019年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局。
3.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新《条例》实施后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努力营造学习贯彻新《条例》的良好氛围,于2019年6月20日印发了《横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横政开办发〔2019〕3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学习,并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4.开展宣传培训。我县于2019年10月24日上午举办“横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培训会邀请了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科领导3人到我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指导培训。培训会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宁华同志主持。培训会对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员等122名同志进行了业务授课。培训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的修改背景、意见以及内容、亮点进行了解读,并重点讲解了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和年终核验工作等要求和指标任务,最后再结合案例分析等对依申请公开实务知识进行了系统的讲授。本次培训会讲授的内容全面深刻、重点突出、注重实效,对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从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对我县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9 | -5 | 1491283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69 | 0 | 1535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45 | 0 | 84738 |
行政强制 | 118 | 0 | 742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1 | 184445200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展,标准更高,工作更细,我县政务公开专职管理人员不足以支撑发展,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各单位由于机构改革后更换专职工作人员,由于业务知识不熟悉导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公开的标准还不够高,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此外,专业知识也需进一步学习提升。受理依申请公开来件的时候处理不够严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县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义》(国办发〔2019〕5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国务院、自治区和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审核“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工作制度。督促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政“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资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横 县 人 民 政 府
2020年1月23日